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的部署,深入贯彻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总目标,坚定不移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方针和富民美村、固本强基的方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整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又好又快地推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至2012年,力争使全省绝大部分村庄的环境得到基本整治。环境整治村要在村庄规划的控制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重点整治村庄的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积极开展改路、改水、改厕、改塘,达到路平灯明、水清塘净、村洁景美。经过五年努力,使全省农村的面貌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城乡差距有明显的缩小,使浙江成为村容村貌洁净、人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备、农民生活最幸福的省份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