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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龙:发挥高校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2007-12-04 10:00   来源:浙江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杭州12月4日消息 在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今天来到杭州师范大学,参加“法律进学校”活动,并就普法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努力培养法律人才,加强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在杭州师范大学,夏宝龙参加了法制宣传图片展,观摩了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学校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与师生代表就法治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夏宝龙指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浙江的实践,必须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夯实“法治浙江”建设的基础。

  夏宝龙强调,高校是传承人类文明、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要善于利用自身优势,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合格法律人才。

  要加强教材和师资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要加强法学研究,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整合资源,合力攻关,力求出高质量的成果;要弘扬法治文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融入社团活动、融入社会实践,使法治精神渗透到师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之中,传播到社会各个群体之中,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风尚;要服务法治实践,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活动,为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作贡献。

  夏宝龙要求,大学生要争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法治精神的弘扬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奉献智慧力量,实现人生价值。

责编:厉佳英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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