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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创法院“KPI”考核 基层法院可为上级打分

2019-01-12 14:08:00来源:浙江在线
  1月11日下午,浙江省法院系统的“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即关键绩效指标)考评”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全省11个中级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院长通过视频汇报年度工作,而在台下,参与打分的“评委”包括了省高院领导、特约监督员以及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还有省纪委和省委政法委等多个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考核打破了原本“高层负责考评”的常规,首次将来自基层的11个中院和海事法院纳入“评委团”。这意味着,今后,各基层法院也能对上级部门的工作进行“绩效打分”。

  据悉,像这样的“双向评价”制度在浙江法院系统尚属首创,而为了保障客观性和科学性,省高院还探索制定了一套严密的体系。记者翻阅该体系规定发现,在“上级对下级”考评方面,几乎涵盖了基层法院工作各条线,比如“对外工作”上的审判执行、信息宣传调研等,以及“对内工作”上的改革创新和政治建设、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都纳入评价范围;而在“下级对上级”考评上,高院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也须一一接受来自高院院领导、中院和海事法院院长、高院各部门的分别评分。

  打分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朱深远说:“考评的本身就是一次‘体检’,希望大家客观看待这份‘体检表’,坚持公正,秉持公心,不打关系分、感情分。”随后记者看到,各中院和宁波海事法院院长每位都在15分钟内,逐一汇报工作。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在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宣传调研、改革创新、政治建设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7张评分表上逐项打分。会后30分钟内,主会场打分表投到指定票箱,1个小时内,分会场打分表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最终,省高院相关部门将根据计分方法评出先进。(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高媛萱)

编辑: 曹露浩

浙江首创法院“KPI”考核 基层法院可为上级打分

1月11日下午,浙江省法院系统的“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即关键绩效指标)考评”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全省11个中级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院长通过视频汇报年度工作,而在台下,参与打分的“评委”包括了省高院领导、特约监督员以及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还有省纪委和省委政法委等多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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