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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第一案”开庭

2017-11-09 13:32:00来源:浙江在线

  “被告人主观恶性小,涉案数额少,认罪态度好,理应从轻处罚。”11月3日上午,辩护律师严宗杰在泰顺法院为赖某盗窃一案据理力争。法院当庭一审判决赖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比公诉机关最低量刑建议还轻一个月。这是泰顺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以来,开庭并判决的“浙江援助第一案”。

  本案中,赖某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并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其辩护律师严宗杰系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高院、省司法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浙江在杭甬温三地开展试点。10月31日,泰顺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克服仅有21名专职律师、法律援助补贴偏低等实际困难,率浙江之先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规定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在律师提供辩护前,被告人可以请求获得法律帮助,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赖某因不懂法,一开始并不愿意认罪。”严宗杰说,他在与其庭前会见时,通过反复释法,使其认识到了错误。

  “我一定好好改正,请法庭再给我一次机会。”法庭上,赖某悔恨不已地说。而赖某被指控的其中一起盗窃事实,通过律师辩护,最终被法院认定为犯罪未遂。

  “去年泰顺法院审理并判决372人,仅有126名被告人拥有辩护律师。”该院刑庭庭长季龙斌指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重大进步,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后,援助量势必大幅增长。”泰顺县司法局法援中心主任黄家恒表示,他们将积极整合律师力量,实施律师法律援助数量考核,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并采取全程监督、法官反馈、家属回访等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每个援助案件。 (浙江在线记者 戚祥浩)

编辑: 谢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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