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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关键词”解读省纪委向省党代会工作报告

2017-06-26 10:29:00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已经胜利闭幕。省纪委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引发了与会代表的热议,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和经验,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鼓舞人心,振奋精神。为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省纪委工作报告,我们通过“八个关键词”,对报告作一解读。

  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关键词一:“清廉浙江”建设

  省纪委工作报告把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写入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成为报告的一大亮点。“清廉浙江”建设是省委提出的“六个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五个浙江建设的重要保障。

  “清廉浙江”建设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浙江提出建设“清廉浙江”,正是对建设廉洁政治一以贯之的落实和与时俱进的推进,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具体实践的总结和提升,是省委对浙江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过去五年,浙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这些都为建设“清廉浙江”,打下了扎实的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民意基础。当前,浙江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干事创业的发展黄金期、不进则退的转型关键期。在这一历史节点上,浙江率先提出建设清廉省份的口号,既体现了中央对浙江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又体现了省委提出的六个“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的要求,也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担当。提出建设“清廉浙江”的奋斗目标,有利于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系统的思维推进浙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继续为全国提供浙江经验。

  可以清晰看到,建设“清廉浙江”是对浙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整体提升、整体跨越。一是工作要求更进一步。报告在近年来探索构建“三不机制”的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即“不敢腐的成果得到巩固,不能腐的制度更加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有效构筑”;在目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成果,使其成为定势、成为胜势。二是覆盖范围更进一步。报告强调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反腐败工作领域从党政机关向全社会延伸。这就要求,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引领浙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广大群众廉洁从业,推动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三是群众满意更进一步。“清廉浙江”建设成效如何,关键看群众评价。要通过扎实工作,在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上取得更大成绩,使群众对我们党的信心更足、信赖更强。

  建设“清廉浙江”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逐步形成党员模范带头、干部清正廉洁、社会风清气正的过程,需要汇聚浙江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需要落实各方责任。各级党委对建设“清廉浙江”负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统一领导。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共同抓好建设“清廉浙江”各项任务的落实。相信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浙江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上下一心、不懈努力,海晏河清的那一天一定会到来,清廉浙江一定会实现。

  发挥好政治保障作用

  关键词二: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为此,报告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

  过去五年,浙江各级纪检机关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保障作用。

  今后五年,要圆满完成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强化纪律保障,特别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执行不到位,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首先是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这是历史的选择、全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在我国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历史阶段,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报告提出,要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这一要求,绝不能有丝毫含糊。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就要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报告提出,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浙江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推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

  报告还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事实,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这与中央提出的“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精神高度一致,目的就是要在浙江上下努力营造“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履责担当

  关键词三:两个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好。

  过去五年,省纪委积极协助省委抓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浙江共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989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但要看到,仍有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够强,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要向纵深发展,必须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报告指出,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细化量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坚决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报告还强调,要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目的就是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担当,要有问责来保障,否则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问责,要用行动来体现,否则就会成为一句口号。为此,报告提出,要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效应,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这充分表明,问责不是一阵子,今后只会越来越严,问责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强调,“对问责工作不力的,也要严肃追责”。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意味着问责主体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真碰硬、真问责、真落实,否则也可能变成问责对象。这些都充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问责的强烈信号。

  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关键词四:纠正“四风”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可以说,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反弹,后果不堪设想。

  过去五年,浙江通过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力整治了“酒局牌局”“会所中的歪风”、奢侈浪费、违规收送购物卡和会员卡等突出问题,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浙江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87起,处理党员干部7959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报告指出,要以抓常抓细抓长的决心和韧劲,继续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 “六个严禁”等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并特别强调,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一律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进一步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彰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老百姓看得最清、感受最深,更是深恶痛绝。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机制制度,重点查处“小官大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这些“蝇贪”,铲除这些“毒瘤”,对于促进农村发展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增强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意义重大。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报告提出,要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其目的就是要形成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常态。

  巩固和扩大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关键词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体现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五年来,浙江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有力地发挥了震慑作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谈话函询问题线索6331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31158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0919人,为625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尽管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重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报告指出,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因此,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拔“烂树”,也要治“病树”、正“歪树”,保护好“森林”。为此,报告一方面提出,浙江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另一方面指出,要在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而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报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实践“四种形态”的政治责任,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抓早抓小,真正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

  报告还对追逃追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浙江情况来看,由于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对外开放程度高,贪官外逃的风险也随之变大,因此,做好追逃追赃工作对浙江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报告指出,要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切断贪官外逃途径,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关键词六: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客观上要求积极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不断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五年来,深入落实 “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纪检体制改革举措,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派驻“探头”作用和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积极审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通过这一系列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浙江来说,有一项重大改革尤为瞩目,这就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交给浙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对浙江的信任和考验。

  报告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浙江实际,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浙江经验。目前,浙江各级监察委员会正按照新体制运行,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规定用好留置等调查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思考、大胆实践,逐个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报告要求,监察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内控制度,防止权力滥用。

  在推进监察改革试点的同时,也要巩固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成果。报告强调,要坚持不懈深化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持续推动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进创新。其目的就是推动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关键词七:标本兼治

  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

  五年来,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总体上是从治标入手,治本工作也一直没有放松,有时治本就寓于治标之中。通过惩治和威慑、监督和制约、教育和引导,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为此,报告提出,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坚定,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并在今后任务中,专门就深化标本兼治工作提出要求。

  落实好标本兼治的要求,首先,就是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其次,要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效果。值得注意的是,报告特别强调要加强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巡视工作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要探索创新全覆盖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再次,要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坚持因人因岗、分类施教,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厚植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坚定文化自信,讲好正风反腐的浙江故事,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堵塞制度漏洞,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关键词八:建设执纪铁军

  正人必先正己。纪检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干的就是“打铁”的活儿,自身更要过硬。然而,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年来,浙江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防止“灯下黑”、清理门户上做到了铁面无私。浙江纪检干部被谈话函询483人,组织处理52人,党纪政纪处分116人,体现了自曝家丑、刀刃向内的勇气。

  这些数字与其说是成绩,不如说是警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同样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为此,报告提出,“坚持从严管理,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浙江执纪铁军”,要求浙江纪检干部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实践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为此,报告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言之谆谆,苦口婆心,这既是对纪检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也是向全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作者 沈纪岩

编辑: 谢梦洁
关键词: 报告;建设;腐败;党风廉政建设;清廉浙江

“八个关键词”解读省纪委向省党代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