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新京报一篇关于江苏省常熟市莫城街道“外贸村”假冒伪劣产品低价销售渠道的调查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报道显示,在假货“外贸村”,2000多家服装档口的商家,为了躲避日益严厉的打击,只在晚上营业,万元“大牌”以白菜价交易。2小时内就能运出成千上万件“大牌”服装,Nike、Adidas、Prada等“大牌”被塞进黑色包装袋,交给等在门口的微商、网店老板和实体店主。
  没错。微商,正是微信朋友圈无孔不入、无货不卖、无人不扰的所谓商家。2012年起,微商以新网购形式出现,一直野蛮生长,长到现在,成为打击假冒伪劣赶之不绝的阴霾。
  2019年1月1日,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电商法重新定义“电子商务经营者”概念: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
  显然,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代购、直播平台上的卖家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当时各路媒体预测,从此微商就要“凉凉”了。然而事实上,微商并未凉凉,当初只是在观望。哪里有监管放松,哪里就有微商出没。
  浙江是全国电子商务业态最完整的省份之一,也是不遗余力打击电商违法经营的省份。以今年疫情期间为例,监管部门发现,一边是口罩等防护用品异常紧缺,一边是微商和网店货源不断。甚至最缺货的N95口罩也在微商手中大量销售。监管部门深入调查发现,“万能的朋友圈”已经成为假冒伪劣口罩销售的“重灾区”。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中,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三级联动查处的金华卢某网络渠道销售“问题口罩”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成为截至当时市场监管系统查获的最大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另一起微商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黑爪伸向湖北捐助慈善义举的案例,也是经浙江省杭州、宁波、金华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所发现。当事人很快被检察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事实证明,以微商为代表的社交电商,由于混迹于“万能的朋友圈”,亦商亦友,网络渗透率极高,但是经营成本很低,一旦监管失控,随时蠢蠢欲动。更重要的是,势必形成假货治理的洼地。江苏常熟的假货“外贸村”,便是现实的案例。监管朝九晚五,商家晚五朝九。只是打了个时间差,假冒伪劣产品就留下了从生产、批发、网络销售的黑灰一条龙。
  大数据虽是万能的,但监管有短板。之所以电商法正式实施之后,社交电商依然混得风声水起,不是大数据捕捉不到涉嫌违法的交易信息和数据,而是社交电商的法治监管有洼地,从而使得一些不法商家将其当成法外之地。相关报道显示,今年年初,常熟市开展了一次更强力度的打假行动。据当地通报,常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6起,涉案总金额高达1.8亿元,捣毁假冒窝点7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缴获侵权假冒物品23万余件。
  由此可见,单方面的监管执法与打击,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收效有限,治理不全。因此社交电商的治理和规范,必须与社交平台手上掌握的大数据配合起来、对接起来,必须提升社交平台本身的治理意识,并且赋予平台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既担当主体责任,又承担法律责任。如此,才能让监管在万能的朋友圈,做到无处不在的万能式监管。(特约评论员 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