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嵊州1月12日消息(记者张国亮)记者从嵊州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刚刚过去的2020年,嵊州市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数同比上升72.4%,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21.5%。在村级换届之年,嵊州基层矛盾和信访量大幅下降,得益于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枫桥式”监察办创建,着力管好小微权力,积极主动自办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甘霖镇苍岩村毗邻火热建设中的“越剧小镇”,村里土地价值应声上涨,土地征收和村内工程量也大幅增加。如何确保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根据“两不宜三聚焦”要求,原是村副书记的俞岐明被任命为专职的村监会主任和村监察联络站站长,一心一意对相关村务进行监督。俞岐明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有村民向他反映正在修筑的环村路水泥厚度明显不够,拥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俞岐明当即通过当地“浙政钉”的监督上报功能进行报告。最终督促环村路及时返工重修,化解了一场可能的信访事件。
  据介绍,换届选举之年,为了更好的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村监会间推行“两不宜三聚焦”模式,即换届选举产生的村监会主任不宜分管自然村工作,不宜分管村务财务工作;必须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情况、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等,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推动村监会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轨道。
  据了解,基层信访事件中,大多数都与“三资”有关。为全面加足小微权力运行“防腐剂”,嵊州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阳光公开,目前所有行政村均实现票据线上线下同步公开,12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实现第三方专业托管,216个行政村实现无现金化运作。
  为把小微权力彻底关进制度笼子例,嵊州市制了定《关于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的实施意见(试行)》,紧盯村级人、财、物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围绕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权力事项,制定包括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工程和物资采购事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等8大项28条村级权力清单,并对应绘制了28张权力运行流程图,从正面明确村干部干事的“标尺”。
  嵊州市还出台了《嵊州市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八条”》,着眼于村干部履职中常见的廉政风险点,列出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集体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6方面28条履职红线,逐一明确村干部不该干的履职“戒尺”,严防权力“越界”。
  “这一揽子文件,提供了制度保证和履职参照,更加清晰地明确了各级责任,更加严格地规范了操作流程,更加精准地控制了风险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嵊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数据显示,2020年嵊州市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共立案157件,其中自办案件数比2019年增长了72.4%。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21.5%。“一升一降”的数据背后,是嵊州市纪委市监委把基层监督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相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枫桥式”监察办创建的生动实践。“我们紧盯信访总量下降和基层自办案件数上升这两个关键点,全面推进‘枫桥式’监察办创建,让‘小支点’撬动监督大杠杆、用小监督撬动基层大治理,成效初显。”嵊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表示。